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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发各市)

2020年02月27日  点击量:2593

关于开展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

春季网络招聘活动的通知


各市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和人才工作的部署,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1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工作,现决定组织开展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0年2月至5月

三、活动内容

1.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信息。广泛搜集、认真整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充分利用国家、省和本市就业网站、电视台、报刊、微信公众平台、手机客户端及微信群、QQ群和手机短信等渠道实现精准推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2.举办形式多样的网络招聘活动。集中组织相关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互联网招聘或远程招聘,努力实现网上面试、网上签约、网上报到,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搭建网络平台。

四、有关要求

1.各市要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发布机制,加强对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的核查,严禁发布含有院校歧视及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招聘信息,杜绝虚假和欺诈等非法招聘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要牢固树立网络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和网络秩序安全稳定。

2.各市要主动与高校开展对接,紧紧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相关高校的专业特色,推进不同形式的校地合作,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要主动服务用人单位,尤其是用人需求量较大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有针对性地为用人单位提供点对点的线上服务,努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3.在活动期间,各市要努力挖掘、持续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信息,每市要集中举办不少于1次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并及时总结活动进展情况,于每周五将统计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4.各市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通过电视台、报刊、就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我省就业创业政策、推广就业创业典型、开展话题讨论、普及就业创业知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留辽回辽来辽就业创业。

联系人: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心 李鹏、苏薇

电  话:024-26901980

邮  箱:scb607@126.com


附件:辽宁省2020届高校毕业生春季网络招聘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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